2022大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号公告

社会热点2022-08-22 13:04:06未知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11号〕

  在主城区静态管控期间,为确保市民群众生活物资稳定供应、生活秩序平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城区现有80家重点供应商、12家大中型保供企业(156个门店)、2000余家社区保供网点、729家药店正常经营,供货渠道稳定畅通,各类生活及医疗物资充足,能够保障群众正常需求,请广大市民理性采购,不要盲目抢购囤积,避免浪费。

  二、高风险区内居民必要的生活及医疗物资由属地社区负责上门服务保障。风险区外人员要配合落实属地管控要求,原则上居家不出门,每户每天可安排一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一次购买生活及医疗物资。

  三、静态管控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静态管控区域,生活保供人员须在做好防护前提下,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特许营业的生活及医疗物资供应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错峰、限流等防控措施,空间狭小门店做到人不进店。

  五、市发改、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无特殊情况,管控区域内市民群众不得以散步、购物等为由私自外出,非特许经营者不可私自营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1日

本文标签: ,物资  ,疫情  ,大庆市  ,指挥部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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