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省贺州市八步区疾控中心协查信息,7月12日镇雄坡头籍周某乘坐D1756(2车12B)次高铁从广州南到毕节站的途中,因同车厢内有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人员,目前已对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周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7月12日至7月14日,凡与周某行动轨迹有交集,以及有上述同一时间段去过同一地方的人员,请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报告。
特别提示:新冠肺炎为“乙类甲管”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不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做到不信谣、造谣、传谣。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