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面试补贴系统完成申请。
注意:港澳台人员在无法注册“我的南京”手机APP情况下,可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受理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417室。
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 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 申请人来宁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宁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申请面试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