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2人

社会热点2022-07-11 13:03:34未知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治理水平,燕子矶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人,其中:社区工作者5名、劳动协理员3名,执法大队协理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的相关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注:(1)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时间及周期,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1、公告发布渠道: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大美燕子矶”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1d7f71110274)、“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 Leadzp)等平台同时发布;

  2、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5日中午12:00。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2)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报考101,102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其他岗位可以不提交);

  (3)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4)报考104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交《退出现役证》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一”栏内);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报名后需实时自查报考及审核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09、025-8476105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下一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可于2022年7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进行陈述申辩。2022年7月16日17:00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陈述申辩电话:025-84687309。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四)防疫信息核查

  根据南京市实时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苏康码”、“防疫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以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通过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的考试环节。

  如考生需要健康管理的必须在健康管理期结束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苏康码”、“防疫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方可进入后续招考程序。

  如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疫情防控安排将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

  (五)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2、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4、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六)体能测试(仅针对报考“执法大队协理员”岗位人员)

  1、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是否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体能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照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

  3、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4、体能测试达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体能测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七)资格复审

  1、“社区工作者”和“劳动协理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执法大队协理员”体能测试达标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社区工作者”和“劳动协理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执法大队协理员”不再递补。(若“社区工作者”和“劳动协理员”笔试、“执法大队协理员”体能测试达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遇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须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101,102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其他岗位可以不提交);

  (5)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6)报考104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交《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八)面试

  1、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九)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拟录用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参加体检,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十)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十一)聘用

  1、体检及考察(政审)均为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4、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

  聘期内按照相关要求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薪酬参照同等性质人员。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在南京市中共栖霞区纪委燕子矶街道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和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燕子矶街道纪工委 025-8549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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