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人员可申请回广东吗(澳门入境后可以离开广东吗)

社会热点2022-06-28 20:42:46未知

  根据中央、省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和实际需要,为大力支持澳门复工复产,经与澳门特区政府沟通,拟增加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并对豁免人员入境后的活动范围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名额和入境后活动范围调整。

  2020年7月6日8时起,每天开放3000个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豁免有效期为7天),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后,由珠海市确认并纳入名单管理。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限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9市)。

  资格查询和有关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4天内未去过澳门和内地以外的地方;

  (二)无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三)持澳门健康码绿码;

  (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入境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含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采样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主动配合珠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自觉申领使用粤康码、澳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随身携带内地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文标签: ,澳门  ,疫情  ,核酸  ,名额  ,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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