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
在佛山市内注册登记的用工输出企业(分公司、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二)补贴条件:
2022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有用工富余的企业向其他有用工缺口的佛山企业进行员工输送达10人及以上,且开展共享用工15天以上。
备注:补贴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二、补贴标准:
800元/人,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共享用工补贴申请表》。
2、《共享用工补贴花名册》。
3、共享用工合同(协议)。
4、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限:
1、2022年6月30日前申请。
2、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1、申报:在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业务申请。
2、预审:按属地管辖原则,各级人社部门收件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预审意见。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在系统进行退回操作。预审结果会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企业,申请企业也可登陆佛山扶持通查看预审结果。
3、复核:通过预受理的,由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通过的,提交上一级审批。
4、审批: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企业。审批人按要求在补贴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
5、划拔:人社部门执行资金拨付,发放至申请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