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条件汇总

社会热点2022-06-08 15:24:14未知

  西宁市加分条件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包括定向全市招聘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加分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海东市加分条件

  1.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3.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经验证后,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海北州加分条件

  1.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3.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黄南州加分条件

  1.对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海南州加分条件

  1.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果洛州加分条件

  1、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3、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海西州加分条件

  1.对报考我州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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