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调整区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4月7日上午10时,吴忠市召开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针对当前疫情形势,特别是宁夏发现区外返宁无症状感染者之后,按照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对区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自4月6日起,对2022年3月30日以来有上海市全域范围,以及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全域范围内旅居史且正在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宁人员,转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按照 “填平补齐”原则计算,自入宁首日采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起管控满14天。
二是自4月6日起,对有上海市全域范围,以及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全域范围旅居史的入宁人员,在入宁时要查验入宁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信息阴性证明,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是自4月6日起,对国内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是对入宁时无阴性核酸检测证明人员要及时采样送检,并在6小时内完成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