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2020年修订版)中将人才分为A、B、C、D、E、F六类,符合认定条件能够申请南京人才安居,以下是A-E各类人才标准主要参照:
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
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
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
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拓展阅读: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个人与经政府委托,代表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公有产权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公有产权人为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国有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