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E类人才指以下人群:
1.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者。
2.南京市名中医、优秀中医;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南京地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荣誉称号;省“科教强卫工程”青年人才;市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
3.与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4.担任“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5.获得“江苏省金融创新奖”和“南京市金融创新奖”项目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在所聘任机构工作满1年且自申报之日起与所在金融机构合同存续期3年(含)以上。
7.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入选者。
8.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培养资助对象;“青春文学人才计划”入选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9.市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科、文化产业等专项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
10.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市级准博站在站博士。
1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2.“南京市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暨创业大赛”各项目决赛二、三等奖获奖人员。
13.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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