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2月22日,南宁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一、12月5日以来,请有东兴市旅居史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所属单位报备;请拟从东兴市来(返)邕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所属单位报备,抵邕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所属单位报备,并配合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请有防城港市(除东兴市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所属单位报备,抵邕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所属单位报备,并配合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以下重点人员管理措施为:
(一)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1.抵桂不足14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2.抵桂超过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二)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桂人员:
返桂来桂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14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2.抵桂超过7天但不足21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 1、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3.抵桂超过21天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行7天健康监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返桂来桂人员:
返桂来桂前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桂不足7天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1、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健康监测+1次核酸检测(第7天);
2.抵桂超过7天的,实行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天和第7天)。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返(来)桂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返梧后建议做1次核酸检测。此外,应做好14天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应做好戴口罩等防范感染他人的措施,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