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起,盆地气象条件较为不利,眉山市可能出现臭氧轻度至中度污染,根据四川省眉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 结合《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臭氧污染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2〕22 号)建议,我市决定于3月17日零时启动强化臭氧污染防治管控。
强化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期间,眉山市各级各部门需要提前安排部署、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和暗查暗访
重点做好以下管控措施
01
工业源管控
涉气工业企业要提高环保责任意识,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大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削减力度。
02
扬尘源管控
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和喷淋降尘措施;城市建成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运输车辆要加强冲洗,保持干净,避免抛洒滴漏,脏车入城。
03
移动源管控
建成区内国III及以下重型载货柴油车禁行(特殊车辆除外);倡导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员工选择公共交通、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04
其他管控
错峰错时开展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城市中心城区停止运行沥青拌合站,每日8:00至20:00间禁止汽修喷涂、广告喷涂作业。餐饮油烟必须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和露天烧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