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旦、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举办要求

社会热点2022-04-10 00:05:36未知

  四川元旦、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举办要求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比赛等活动,农村地区集市应控制规模、减少频次。

  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严控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及以上的线下会议、聚会等活动应由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量缩小规模,负责承办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自行举办50人及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实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中高风险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监管场所、儿童福利院、宗教场所、宾馆酒店、博物馆、歌舞游艺休闲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旅游景区景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交通场站、商超、农贸市场等密闭空间或人员密集场所,应严格落实进入人员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的“刚性要求”,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景区景点实行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棋牌室(麻将馆)、文化娱乐场所应控制人员流量。集中隔离场所应严格落实阳性感染者所在区域终末消毒,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严防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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