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2022-04-08 12:03:55佚名
根据《》,南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22年3月29日正式开始填报。
详细规定如下:
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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