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广西东兴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管控区管理解除

社会热点2022-04-06 09:10:20佚名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

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4月1日0时起,

  解除东兴镇以下封控区封控管理:

  1.东兴市那超路72号、76号、78号;

  2.福源路169号;

  3.石子岭路1号-15号(单号);

  4.东郊路四巷30号;

  5.福源路321号。

  解除东兴镇以下管控区管控管理:

  1.福源路143号、157号-167号(单号);

  2.建兴路三巷5号-21号(单号)、51号、6号-28号(双号);

  3.那超路66号;

  4.福源路291号-319号(单号);

  5.东郊路四巷1号-29号。

  鉴于当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以上封控区、管控区按照规定标准解除管控后,相应区域内的所有居民仍继续执行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特此通告

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本文标签: ,东兴市  ,东兴  ,单号  ,疫情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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