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关于对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那坡县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那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3月30日24时起,对那坡县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1个
平孟街183号(街头便利店)至201号民房居民区。
二、管控区2个
(一)北起平孟街头路口南至平孟财政所、琪蔓小卖部的街道两侧居民区(除封控区外)。
(二)平孟街口岸桥头至平安旅社路口街道两侧区域。
三、防范区1个
除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平孟街区域。
四、管理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理措施。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理措施。
(三)防范区。实行“ 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那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