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清明祭扫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聚集性、输入性传播,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合围攻坚战”,切实保障新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2022年全区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历史埋葬点一律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实行封闭管理。墓区各出入口一律封闭,加强人员管控及周边区域巡查,确保“祭扫车辆禁行、祭扫人员禁入、祭祀用品禁燃”。
二、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区民政部门要指导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所在乡镇、村委会积极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场集体祭扫仪式;向墓位敬献一枝鲜花;开放一个网上祭扫平台;举办一次“给逝去亲人的一封信”征文活动;清理一次墓区环境,代市民擦碑拭尘、培土绿化、整理打扫,满足群众追忆故人的需要。
三、城区严禁在街道、广场、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烧纸点烛,农村不得组织家族式集中祭祀悼念活动。各乡镇(管理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群众劝导工作,防止人群扎堆聚集。
四、区外人员非必要不跨省跨市回乡、不跨县区祭扫,引导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亲人。清明期间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杜绝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聚集性活动。
五、全区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当好“宣传员”“管理员”“监督员”,带动亲人朋友、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
新建区突发疫情防控前方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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