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公共服务场所监管,做实做细疫情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餐饮门店、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动车站、汽车客运站、学校和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体育活动场馆及文保单位、星级旅游饭店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戴口罩和1米线等要求,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工作,在各场所、单位的出入口,严格做好“三码联查”工作,强化“四个100%”,即测温100%、扫码100%、戴口罩100%、健康码、行程卡查验100%。要加强卫生管理,做实场馆内重要设施设备的日常消毒工作,并保持场内通风。
二、加强景区景点的监管,引导游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各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接待游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50%,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强化智慧化、信息化管理,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积极引导游客做好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测体温、“三码联查”等工作。
三、加强学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全面细致做好日常防控工作。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教学场地、生活场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对培训人员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县来贵返贵学员,一律不得安排21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学员进行培训。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进出,除教员、学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的人员均要查验身份、测量体温、登记个人行程信息等,做到排查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四、加强重点场所、重大活动监管。电影院要严格落实上座率不超过50%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暂时关停KTV、酒吧、网吧、健身房、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室内密闭休闲娱乐场所。暂停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并停止举办大型公益性文化演出、营业性演出和大型体育赛事、展销会等活动。对已审批的演出活动自行取消,举办单位要妥善做好退票、解释等工作。
以上限流、暂停等紧急防控措施实施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4月7日止,其余常态化措施长期执行。请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级各部门依职责严格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