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是四川省实行最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第一天,关于其中修订的几点内容,如“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引起了广泛讨论,虽然四川并非首个省份,但这依然成为了自2023春节后一直备受讨论的话题,很多网友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人说“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是鼓励婚前生育,增加了婚姻出轨风险。”有人说“这就是默认‘小三’合法化。”
针对关于新《办法》以及计划生育的有关讨论,正观新闻记者专访了人口专业权威专家乔晓春,对生育登记制度的起源、变迁以及网友提出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和回答。乔晓春作为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对于网友的一些讨论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取消婚姻限制“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乔晓春
谈生育登记制度
“我个人认为,生育登记意义不是很大。”
正观新闻记者:四川省近期公布了最新修订后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生育登记制度。
乔晓春:这要从最早的计划生育制度谈起,严格来说生育登记制度实际上是过去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延续。最初政府为了尽可能地控制生育,在生育环节上的一个有效管理办法就是通过证照,比如最早有准生证,后来改为生育证,再往后又改成生育服务证,现在是完成生育登记后要生成生育登记凭证,其实就是换了名字,实际核心都是为了方便管理,在计划生育后期又提出用于生育服务。
《办法》中规定,在生育登记之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将生育登记的信息提供给登记人所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或者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也会为办理生育登记的公民及时提供生育服务,如生育咨询服务、疫苗预防接种、儿童健康服务等。
当下计划生育“管理”这个功能也就越来越弱化了,但传统计划生育的这种工作方式还存在,比如生育登记,承载了统计功能,可以统计有多少人生孩子,也能为老百姓提供一些生育服务。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
正观新闻记者: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您对此怎么看?
乔晓春:四川省之前的生育登记和婚姻有关联,这其实是旧版计划生育条例里规定的。但是大家必须要清楚,在推行计划生育之前,生育和婚姻是没关系的,婚姻有婚姻法,生育没有限制,但新出生的孩子要去户籍部门登记、上户口,这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制度。计划生育实行到现在,对生育的限制越来越少了,比如从2015年的二孩,到2021年的三孩。
尽管《办法》强调生育登记有人口监测和服务功能,但我认为在现有情况下,生育登记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因为没有生育登记这两个功能也都可以实现。比如,新出生的孩子在医院有出生证,那意味着只要生了孩子,实际上都已经进行了登记;再比如,根据法律规定,生完孩子必须去公安部门登记并上户口,这样也可以根据这个登记为生育人群和新生儿提供服务。
严格来说,只要是生育就应该得到生育服务,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规定只有完成生育登记以后才能得到服务,实际上是对服务的限制。
尽管《办法》里强调不能以出生登记为名,去限制入户或者入学,但以生育登记为名去限制申请生育保险、限制获得生育服务,反倒给群众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和麻烦。所以说,如果没有生育登记这个制度实际上对老百姓可能会更好。
我个人认为,生育登记意义不是很大。
谈取消婚姻限制
“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正观新闻记者: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有人说是为了“鼓励生孩子”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乔晓春:如果把取消婚姻限制看成是为了“鼓励生孩子”,我觉得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第一,这件事情对于生育来说其实并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因为现在的年轻人不生孩子,并不是因为生育和结婚的绑定才不生孩子,更多的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生育成本高,孩子教育的问题,包括妇女就业问题、住房问题等,这些导致年轻人压力很大,实际上这才是年轻人不愿意生孩子的主因。
第二,“出生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其实对于人口的增加几乎没有贡献,因为中国人很多,而且中国人都比较传统,跟西方、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婚外生育比例都非常低,所以这件事情实际上并不会对出生数量有特别大的影响。
正观新闻记者:有网友疑惑,“出生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就不需要准生证了,那还要结婚证干嘛?”您怎么看?
乔晓春:这个说法有些偏激,婚姻和生育并不是同一个问题,婚姻本身有婚姻法,结婚是两个人之间在法律上建立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在进入婚姻以后双方成立了一个正式的家庭,家庭成员之间也会涉及法律关系,包括赡养父母,抚养孩子,财产分配,遗产继承,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正是因为有婚姻的法律规定,所以结婚与否实际上有本质的区别,婚姻保障了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的稳定。
正观新闻记者:您对“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有何看法?
乔晓春:四川省官方其实明确强调了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并不是为了鼓励生育,其实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人口监测与生育服务的本位。“鼓励婚前生育、非婚生育”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因为生育这件事情原本就不应和婚姻挂钩,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考虑,生育登记这件事情针对的只是“生育”, 跟什么形式的生育是无关的。不管你怎么生,只要是生了孩子就要登记,至于这孩子怎么生的,是已婚生的还是未婚生的,应该由另一套制度来规范,而不应该由生育登记来规范。要把法律层面的问题归为法律,道德层面的问题归为道德,生育登记仅仅只是登记。
民法典中也有很多婚姻的管理规定。现在全国很多省份基本已经把生育和婚姻取消关联了,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这两件事情已经完全分开了。我认为这件事最重要的就是把个人的权利还给了个人,不再附加诸多限制条件,更尊重公民的选择和公民的权利,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公民都有自主的选择结婚和选择生育的权利,这反而是我们国家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乔晓春
谈人口老龄化与鼓励生育
“放宽生育限制不会对人口老龄化产生太大的影响。”
正观新闻记者:人口老龄化问题愈加突出,而如今多地放宽或取消生育登记婚姻限制,两者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乔晓春:其实就算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育率低的问题,也解决不了老龄化的问题,因为老龄化的问题更多的是指老年人口的比例迅速增加。即使短期内出生率有所增加,它的作用也极其有限,因为老龄化是整体人口结构的变化,而不是哪一个年龄段的人口变化,更不是增加几个出生人口就能改变的,放宽生育其实完全影响不了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网上说“迎来人口增长的新拐点”更谈不上了。因为人口增长有巨大的惯性,尽管2022年之前中国人口仍然是正增长,但由于近三十年的低生育水平,导致中国积累了三十多年的负增长惯性,现在到了负增长爆发的时期了,即我们现在已经进入到人口长期负增长阶段,不可能由于短期出生人口或出生率的增加,就出现人口增长的根本性变化,退一步讲就算今年出现了一个小幅度正增长,它也只是偶然的,也不可能由于颁布了生育登记办法出现长期的人口正增长,或把它作为人口增长拐点,因为从长期看中国人口负增长是不可逆的,时间越往后这个负增长的幅度会越大。
正观新闻记者:鼓励生育似乎未见特别大的成效,这是为什么?
乔晓春:计划经济时代曾强调,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这是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市场经济则强调追求经济增长,从而把人口的减少或人口的增加看成经济增长的一种手段,经济增长成为社会发展的目的,从控制人口增长到鼓励人口增长,我们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偏见。
中国计划生育开始的时间略早于改革开放,当时推行计划生育的原因就是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不相适应,导致经济压力过大,影响了经济发展,最终提出要控制人口数量来解决这些问题。现在有人认为人口增长过慢影响到经济发展,因此又开始鼓励人口的增加。从这个角度来讲,鼓励生育实际上还是把人口的增长当作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我们什么时候能把人作为目的,把生多少孩子、什么时候生孩子这件事情交给老百姓,让老百姓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来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满足别的什么需要。
正观新闻记者:人口增长随着生育限制的逐渐放宽,您觉得将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
乔晓春:国家目前没有完全放开生育限制,就是因为考虑到各省的情况差异,严格来说全国放开生育限制不会产生太多的影响。我认为现在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知道应该生几个孩子,而不会因为这样一个新的生育登记制度,就能改变他们的想法。
谈年轻人与生育
“年轻人现在没有精力,没有能力去生那么多的孩子。”
正观新闻记者:近年来,国家陆续放开了二孩、三孩政策,鼓励生育,您认为这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时代已经过去了?
乔晓春:计划生育实际上还存在,因为现在的政策只允许生三孩,还没有允许生四孩或者更多孩子。但是就像四川省新出台的《办法》一样,生育登记与生育数量已经没关联了,所以说目前国家在生育管理大方向上是持开放态度。
过去是因为人口过多需要控制出生,现在则是生育率过低需要鼓励出生,虽然现在管理目标方向与过去相反,但是仍然是使用过去少生的思路做多生的工作,所以很难产生成效。过去的目标是少生,可以直接通过限制生育数量来达到,但如今需要提高生育率,想让年轻人多生、愿意生,直接鼓励生育来施加干预并没有特别大的作用,真正要解决的是一些民生问题,解决的是年轻人的压力问题,这才是导致现在很多人不生孩子的原因。
正观新闻记者:一些年轻人对生育有抗拒心理,您怎么看?
乔晓春:当年轻人的压力减小了,生育率自然就上来了。如今不是因为年轻人不想生孩子,而是年轻人现在没有精力,没有能力去生那么多的孩子。中国传统上有一种大家庭观念,多子多福。目前年轻人不愿意生孩子,主要面临几个问题。如生育成本过高,住房压力,就业失业压力。
如果能把现实的问题解决,实际上生育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的,所以解决生育率的问题不能直接通过简单的鼓励生育来实现,而是要从解决民生角度入手,把民生作为目的来解决问题,才会达到想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