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开放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及文化旅游营业场所的公告
一、即日起,我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影剧院及营业性演出场所、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市场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开放营业。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恢复跨省游和“机票+酒店”业务,继续暂停接待中高风险地区团队及游客来我市旅游。
二、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和文旅经营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旅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指南要求,定时通风消杀,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登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24小时值班值守、全员疫苗接种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景区参观游客要严格按照“预约、限量、错峰”的要求,做到不扎堆、不聚集,落实人物同防措施,强化自身防护。
三、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在恢复开放和复工复产前须向有管辖权限的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市县(区)文旅部门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核实,并提出是否同意恢复开放或复工复产的意见。各级文旅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开放文化旅游经营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