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旅游民宿、农家乐业主: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全力做好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0]10号)、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文件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目前防疫形势处于攻坚关键阶段,现就全区农家乐、民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全区农家乐、民宿暂停营业,原则上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具体恢复营业时间待全区疫情整体防控工作统一部署通知。
2、全区农家乐、民宿需严格实施卫生防疫及宣传等各项工作。停业期间认真做好公共区域及客房通风干燥,物品清洁、消毒等,并张贴温馨提示,宣传预防知识。
3、各地各部门要对全区农家乐、民宿停止营业工作加强巡查督察,严格执行并落实到位,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绝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农村防控组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