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领取数量:
本次消费券第一批于11月3日上午10点发放,第二批于11月9日上午10点发放。
同一账号,同一手机号在同批次发券周期中仅限领取一次消费券(企业账号不支持领用)。
每位自然人消费者仅能使用一个京东账号参与活动,微信号、QQ、京东账号、手机号码等任一信息一致的,视为同一个消费者,则首次参与本活动的账号参与结果有效,其余账号无法重复参与活动。
使用时间:
第一批为11月5日-11月10日,第二批为11月11日-11月16日。
领取后怎么使用:
消费者在京东平台消费时,选定指定商品,结算时勾选已领取的广州消费券,则可抵扣相应金额;消费券可叠加店铺东券和限品类东券使用,不能和其他优惠券叠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