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的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对以下特殊群体实行免票优惠:
一是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
二是现役军人。
三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或扶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四是军队退休的干部、军士(士官)。五是消防救援人员。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3A级(含)以上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对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实行免票。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对退役军人实行免票。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对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景区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不满70周岁老年人实行半票。
(五)鼓励各地、各景区根据景区特点和运营管理实际,实施更加灵活、更大幅度、更多形式的门票减免优惠措施,扩大特殊群体门票减免优惠范围。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