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复位的标准分为功能复位和解剖复位,即矫正各种移位,恢复正常的解剖关系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骨折复位的标准。
解剖复位标准
解剖复位标准即将断了的骨骼严丝合缝地完全对位,除了骨折线以外,通过x光照片看起来和没有骨折前一模一样。
功能复位标准
功能复位是指骨折虽然对得差一些,但同样能长好,且对以后的关节活动及负重功能影响最小。
1、骨折处无旋转移位(上肢骨干仅允许10~15°旋转);
2、与骨骼生理弧度一致的成角不大于10度;
3、肢体短缩不超过2厘米;
4、骨折断端至少有1/3接触。
小孩的功能复位标准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旺盛时期,对各种创伤容易修复,骨折愈合快,并且具有很强的重新塑形能力,因骨折对得不好而引起的畸形可在发育过程中自行矫正。
如果小孩复位的位置不佳引起的畸形,长大后均能自行矫正,看不出骨折痕迹。所以对于小孩子的骨折,功能复位的标准更宽,允许轻度重叠或成角(骨干对位1/4,重叠在2厘米以内)。
骨折部的旋转移位标准
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的轻度成角移位,日后可行塑形矫正。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的成角移位,不能自行塑形,必须于复位时完全矫正。
成角移位标准
下肢骨折轻微地向前或向后成角,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在骨痂改造期内自行矫正。向侧方成角移位,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日后不能矫正,必须完全复位。否则关节内、外侧负重不平衡,易引起创伤性关节炎。上肢骨折要求也不一致,肱骨干稍有畸形,对功能影响不大;前臂双骨折则要求对位、对线均好,否则影响前臂旋转功能。
骨干骨折侧方移位复位标准
骨干骨折侧方移位经整复后,应对位达1/3左右,干骺端骨折侧方移位整复后,应对位达3/4左右。
骨折缩短复位标准
成人上肢骨折缩短移位较多时,对肢体功能影响不大,下肢骨折缩短移位则不允许超过2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