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对体育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3〕15号)执行。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其中:
1.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2.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3000米跑(女)、5000米跑(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开考前一个月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
(二)考试安排
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按测试专项设置考点。有关考点安排及各考点具体承担的测试专项将在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前,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公布。
1.专业考试信息确认
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间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报到和考试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4月8日起开始考试。
(三)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凡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