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春季学期开阳县转学登记对象要求
(一)县直义务教育学校
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县直小学仅对县城区域户籍(即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但不含刘育村、白安营村、石头村、温泉村、顶方村、鱼上村)和已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确需转学对象进行登记;县直初中学校仅对县城区域户籍(即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和已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确需转学对象进行登记。
(二)县城民办幼儿园
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县城民办幼儿园仅对县城户籍(即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和已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确需转学对象进行登记。
(三)乡(镇、街道办)学校(园)
在有学位的情况下,乡(镇、街道)对属地户籍学生、随迁户子女确需转学的进行登记。
高中阶段学校转学严格按《贵阳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筑教办发〔2020〕6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开阳县转学原则
(一)户籍、学位优先原则。
根据学生户籍地所属学校(园)学位空缺情况,对有需求的转学对象实施转学。
(二)区域相对就近原则。
在有学位的情况下,根据户籍地等因素和家长及学生选择,可相对就近实施转学。
(三)居住证就读原则。
根据县域内学位供给情况,随迁子女必须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到有学位的学校(园)登记就读。
(四)毕业年级不予登记原则。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严格按相关规定,不进行转学登记。
(五)幼儿适龄原则:小班必须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中班必须是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开阳转学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1-87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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