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节选)
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教育百科2023-01-16 16:57:55佚名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节选)
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