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区芝山第二幼儿园招生条件(漳州芗城区芝山第二幼儿园招生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1-09人气:作者:未知

漳州芗城区芝山第二幼儿园招生条件(漳州芗城区芝山第二幼儿园招生条件是什么)

  芗城区芝山第二幼儿园招生条件一览:

  (一)一类对象:(第一批次)金峰里西院里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对应业主适龄子女。

  符合条件的本类对象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本类对象组织进行摇号;若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剩余学位顺延面向二类对象:芗城户籍适龄儿童进行招生。

  注:小区业主子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户籍、房产在小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优先就读该对应的配套幼儿园,不占招生计划。(此项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4〕101号第十七条“保证该住宅小区内的幼儿优先入园”的规定执行)。

  (二)二类对象:(第二批次)芗城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条件的本类对象若超过一类对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则本类对象组织进行摇号;若未超过一类对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剩余顺延面向三类对象适龄儿童进行自主招生。

  注: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

  (三)三类对象:(第三批次)

  一类、二类对象招生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可由国企领办普惠性公办幼儿园面向其他适龄儿童自主招生,招满为止。

  注:漳州市芗城区芝山第二幼儿园按招生对象一、二、三类顺序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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