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生报考限制规定:
1.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中考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2.无珠海户籍的初中往届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4.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含技工)学校。
教育百科2023-01-31 16:50:01佚名
往届生报考限制规定:
1.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中考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2.无珠海户籍的初中往届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4.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含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