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提到,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
9:00至11:30 语文
15:00至17:00 数学
6月8日
9:00至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至17:00 外语
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使用完整试题(含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至11:00,听力测试应安排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仅使用外语听力部分试题组织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开始,11:00前结束(考务实施细则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第17条)。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