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积分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 (一)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适龄子女须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含中山市内、外)且符合入学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流动人员可在本人工作镇区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区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必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4、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出具在我市的参保证明(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 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5、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出生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等)。 6、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加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