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中考指标生分配办法
(1)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考生总数)×上述某所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
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按本区考生总数计);
(2)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其他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招生范围内考生总数)×某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
(3)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相应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个指标生名额。
(4)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
(5)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
(6)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