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依恋”的意思是:超过正常程度的留恋、依赖。过度:超过限度。依恋:留恋;舍不得离开,一般被定义为幼儿和他的照顾者(一般为父母亲)之间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感情关系。后有英国精神分析师提出依恋理论。
依恋理论认为在个体和依恋对象的实际交往中形成了个体和看护者之间的内部工作模式,这种内部工作模型是对早期依恋经验的内部表征,而这种依恋的内部表征又成为幼儿建立有关自我与他人概念“内在工作模型”的原型。
依恋关系的工作模式是一种认知情感性的构造,是在幼儿与照料者行为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对他人和自我的心理表征。幼儿对照料者的依恋行为并非作为一种次级性的需要,而是从属于一个独立的依恋动机系统。依恋对象(客体)不只是一个缓解驱力的工具,它本身就是一个终极性的目标。
过度依恋的原因:一是持续给予儿童太多的保护,或者是限制。二是缺乏安全感,当儿童被关爱的心理需求有意或者是无意的被忽略,对于外界世界缺乏一个基本的信任感与安全感,儿童从正常的依赖、依恋、分离,想独立发展的过程就会受到影响,独立性就不能正常的建立而产生过度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