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根据《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9 年修订)》《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暂行)》《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合格性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科。其中,高一年级学生统一报考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4科。
各科考试内容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 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为依据。
二、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组织的学考合格性考试继续安排在6月高考结束后进行,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依据,是有关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参考,关系到高中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全力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一)统筹做好6月考试季的各项考试。合格性考试在每年6月,与高考和各地中考相继举行,社会高度关注。我省合格性考试将维持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学生参考,考试规模大,组考难度大。各地要统筹做好包括合格性考试在内的各项考试工作,提前研究部署,深入研判考试安全及防疫形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方面准备。
(二)不断完善招生考试基础条件。各地要针对考试组织工作面临的问题短板,结合辖区内普通高中规模等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基础条件建设满足各项考试需要。要科学设置考点,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点、试卷保密室及考试安检屏蔽系统、考试防疫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及更新换代,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和业务培训,确保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三全育人”工作要求,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教育培养的全过程。要强化考试育人,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涉教育违纪违规违法处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围绕诚信考试相关内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意识,积极营造诚信考试良好氛围。
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