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学生登记片区
>>>应提交的材料
➮ 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照片):
1.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学生本人页;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各页(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新区范围内无房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 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照片):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各页);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各页、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各页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 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照片)。
➮ 《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3)(原件照片)。
➮ 《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4)(原件照片)。
➮ 外省转入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上报不予补录有关信息。(详询登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