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津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排

教育百科2022-12-12 16:09:25佚名

  一、转学条件

  2022级具有津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津南区普通高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津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津南区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原则

  2022级具有津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申请转入津南区普通高中就读,由津南区教育局结合报名学生数量和区内可提供学位普通高中学校实际统筹安置。

  三、所需材料

  1.津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原件、电子照片和复印件;

  2.学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照片和复印件;

  3.学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无底色要求)原件2张及电子照片;

  4.学生全国学籍个人基础信息表原件(须在学生高中学籍所在学校学籍系统内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照片和复印件。

  5.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原件(须加盖当地考试部门公章,包括中考科目各单科分、总分以及满分说明)、电子照片及复印件。

  四、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年12月12日至31日,符合我区转学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我区转学平台登记报名。

  1.网上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2日10:00 - 2022年12月31日17:30

  2.业务咨询

  工作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13:30 - 17:30

  咨询电话:022-88510596 022-88510599

  3.登记流程

  (1)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公众号并关注;

  (2)在下方功能栏选择“高一安置”,使用监护人手机注册、登录;

  (3)阅读登记要求,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电子照片并提交;

  (4)津南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经平台发送通知,确认填报成功。

  (二)公布计划,填写志愿。

  2023年1月25日,津南区教育局在报名平台公布我区普通高中学校接收计划,报名成功的学生可根据我区普通高中学校接收计划和自身实际,下载并填写志愿表(所有志愿为平行志愿)。

  (三)现场核验。(或因天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报名成功的学生须于2023年1月31日查收“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发送的通知,下载健康承诺书,2023年2月2日、3日按要求在通知的时间段和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及志愿确认。

  现场核验时,学生及监护人到场,除需带齐网上登记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学生近期一寸照片需要原件2张,无需复印件)外,还需携带健康承诺书及已填报好且有学生及父母(监护人)共同签名的2022年津南区普通高中转学志愿表。核验通过且符合安置考试条件的学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统一测试。(或因天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2023年2月6日,核验通过且符合安置考试条件的学生参加统一测试,考试程序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学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700号)参加测试。

  具体安排为: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测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五)统筹安置。

  考试后组织统一阅卷,2023年2月8日公布结果。津南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可提供学位普通高中接收计划,依据申请转入学生统一测试成绩和学生选择在我区高中就读的志愿顺序排档,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一次投档、额满为止”的原则,安置转入学生在区内普通高中就读,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安置学校报到。

  (六)学生报到。

  2023年2月9日、10日,学生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过期视为放弃转入,不再进行安置。

  (七)学籍转接。

  接收安置后,学校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须协调原学籍所在学校及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未达到我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区,我区普通高中学校不予接收,只可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联系。

  (二)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达到我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被我区学校录取后放弃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区,按照我区可提供学位学校实际,只可转入低于原录取学校分数线的学校。

  (三)学生及家长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提供虚假信息、违规材料、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学生及家长要严肃对待志愿填报工作,注意学校填报梯次。因填报志愿单一、学校梯次选择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未被录取的学生,如选择“服从调剂”,津南区教育局将视学生统一测试情况,结合计划未满接收学校情况进行统筹安置,调剂后不到安置学校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此次转学,不再进行安置;如未选择“服从调剂”或选择“不服从调剂”,则视为主动放弃此次转学机会,不再进行安置。

  (五)津南区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六)转学登记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生本次登记资格。

  (七)学生及家长在转学事宜办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天津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学生及家长,参加现场核验或统一测试时,须遵循天津市当时的防疫政策。学生及家长需提前关注天津市防疫政策,并安排好行程。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需要依据当时疫情政策组织相关工作,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须持续关注“津南教育动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八)符合转学条件且报名并核验通过的学生,因疫情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统一测试的,不再组织测试,由津南区教育局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置。

  六、组织保障

  津南区教育局成立2022级具有津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及各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组成,工作办公室设在津南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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