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区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两种形式。
一、艺术统考
1.考试形式。采取全区统一命题,集中设点考试,统一评卷(面试)的评分形式。
2.考试科目。包括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
(1)音乐学类:满分100分
基本乐科:视唱,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值占10%;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占10%。上述两项均为必考内容。
主考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考科目分值占50%。声乐和器乐主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
副考科目: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占30%。声乐和器乐副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舞蹈副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伴奏要求单曲单碟,MP3格式,考生不可化妆)。
音乐学类声乐科目考试的演唱曲目,由考生在《宁夏艺术统考音乐类声乐曲目》内任选三首歌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三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考生根据抽取曲目所标注的调高等要求参加考试。
声乐曲目的曲谱以报名时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库中选择的曲谱为准,考生备考和考场钢琴伴奏都必须严格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进行,因考生自行调整曲谱内容所造成的伴奏不畅,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使用声乐曲目库以外的曲目以及非现场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现场统一提供钢琴伴奏,考生一律不得自带伴奏。
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载《宁夏艺术统考音乐类声乐曲目》。
音乐学类的器乐科目一律采用独奏的演奏方式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参加考试。器乐科目考试的演奏曲目,由考生任意自选两首独奏乐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乐曲,考生根据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演奏。使用非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分值占40%),舞蹈作品表演(分值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伴奏要求单曲单碟,MP3格式),舞蹈即兴表演(分值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不可化妆。专业条件测试和舞蹈即兴表演时,考生需着练功服。
(3)美术与设计学类: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素描180分钟、速写30分钟、色彩180分钟。
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默写方式考查;素描和色彩科目使用图片模拟写生方式考查。试卷一律采用8开纸作为统考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二、艺术校考
1.为服务考生,经宁夏教育考试院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协商,我区2023年艺术类考生可在甘肃省参加艺术专业校考。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甘肃艺术校考为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请考生按照当地防疫要求参加考试。
2.在我区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招生院校,应在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及时报送合格考生信息。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