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盐从教激励政策奖励:
1、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30万元/人奖励;
2、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20万元/人奖励;
3、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重点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10万元/人奖励。
三类高校如有交叉的,就高享受奖励。符合《关于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若干政策》要求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
【拓展】相关奖励政策如何落实,经费如何保障?
培养对象录用后,到岗任教即发放30%的奖励,工作满1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发放20%的奖励,以后4年内每学年发放12.5%的奖励。所需经费由市或县(市、区)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