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要按认定的资格种类,明晰各自的认定机构。高中层次的认定机构是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层次的认定机构是县(区)教科局,其中达川区、渠县的认定机构是行政审批局。请按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2. 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3.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