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2022年秋季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点击放大查看)
教育局温馨提示
1.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在办学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师资信息、收费标准和退费流程等。机构在办学场所未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实行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恶意涨价等均属违规行为。
2.与培训机构务必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确认合同中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
3.机构必须向您如实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由您妥善保管,不要相信口头约定,也不要相信收据等“白条”,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4.严禁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等行为,您有权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推销,对不符合规定诱导您超长时间缴费的,您应该坚决拒绝。
5.我市已实行培训预收费监管,您缴交的学费必须纳入预收费监管平台进行资金监管,防止机构卷款跑路,确保资金安全。
6.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7.培训材料须经过审核。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存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超期收费、教职工无相关资质、虚假宣传、“一对一、一对多上门家教”“住家教师”,在职教师违规兼职、有偿补课等问题,欢迎各位家长对其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如遇到培训机构存在相关违规培训行为,请拨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