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2022年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落户在现居住地的适龄幼儿(身体健康能参加幼儿园基本活动)。
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范围
(一)遵循“人籍一致、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招生入园范围。
1.修文县实验幼儿园、修文县第二幼儿园、修文县第四幼儿园招收龙场街道、阳明洞街道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
2.修文县实验幼儿园碧桂园分园、修文县第二幼儿园阳明苑分园优先登记相应小区业主子女、业主本人(也可自行选择到其他公办园登记),剩余学位招收符合修文县实验幼儿园、修文县第二幼儿园、修文县第四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对象。
3.修文县扎佐镇幼儿园、修文县扎佐镇第二幼儿园、修文县扎佐镇第三幼儿园招收扎佐街道、景阳街道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
4.修文县久长镇幼儿园招收久长街道所属社区(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
5.其余乡镇幼儿园招收有修文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6.新寨幼儿园优先保障易地扶贫随迁适龄子女入园。
(二)政策生
1.修文县户籍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提供因公牺牲人员原单位审核的材料)
2.修文县户籍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人员子女。(提供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的材料)
3.修文县户籍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提供县政法委审核的材料)
4.具备以下条件的修文县户籍退役军人子女。(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的材料)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参战退役军人子女;
(3)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直系子孙;
(4)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勋章、荣誉称号、荣立战时三等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被部队战区级(原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退役军人子女;
(5)连续三年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服役的退役军人子女。
5.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提供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或县委组织部审核的材料)
三、招生流程
(一)制定方案
各幼儿园按照《修文县2022年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工作方案》编制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班级数、幼儿数>、报名时间、地点、流程等),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3日一8月14日,每天9:00—17:00,逾期不受理登记。
2.登记地点:根据招生条件选择一园登记(多登无效)。
3.登记内容:
(1)户籍生信息:适龄幼儿的户口信息(携带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
(2)政策生信息:户口簿及有效证明材料。
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
(三)材料审核
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幼儿园对幼儿户籍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2022年8月16日各园公示审核合格名单及登记人数。
(四)组织抽签
1.第一轮抽签。
登记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组织现场抽签工作(政策生包含在计划招生数内,优先保障政策生,政策生不参加抽签)。
(1)抽签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9点。
(2)抽签地点:所登记幼儿园。
(3)抽签步骤:第一步,家长现场抽取抽签顺序号并进行登记;第二步,家长现场抽签;第三步,现场公布中签名单并进行登记。
2.第二轮抽签。
如第一轮抽签未中,则可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园再次进行登记,如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的,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入园资格。
登记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9点—12点。
登记地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园。
抽签时间:2022年8月21日上午9点。
抽签地点:所登记幼儿园。
现场抽签由幼儿园、街道、家长委员会选派人员组织抽签,县纪委监委、公安、教育、街道派人参与监督和维护现场秩序,县司法局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
(五)入园注册
2022年8月22日前完成幼儿注册、分班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籍录入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
成立县级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工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县教育局、各幼儿园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提高幼儿园招生政策知晓率。
(三)维护招生工作秩序。
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将取消其子女登记就读公办幼儿园资格。
附件:修文县县直幼儿园、各街道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计划
1.县直幼儿园
修文县实验幼儿园小班招生120人;
修文县第二幼儿园小班招生270人;
修文县第四幼儿园小班招生90人;
修文县实验幼儿园碧桂园分园小班招生30人;
修文县第二幼儿园阳明苑分园小班招生30人。
2.扎佐、景阳、久长街道幼儿园
修文县扎佐镇幼儿园小班招生120人;
修文县扎佐镇第二幼儿园小班招生120人;
修文县扎佐镇第三幼儿园小班招生120人;
修文县久长镇幼儿园小班招生120人。
(以上内容由修文县教育局发布于2022年8月10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