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号码形成规则:
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号码。准考证号码形成规则如下:
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用16位数字编排,第1、2位为年份后2位数,第3、4位为山东省代码“37”,第5—8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第9位为招生类别代码,第10、11位为招生层次科类代码,第12至16位为考生序号。
各市代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01”济南市,“02”青岛市,“03”淄博市,“04”枣庄市,“05”东营市,“06”烟台市、“07”潍坊市,“08”济宁市,“09”泰安市,“10”威海市,“11”日照市,“13”临沂市,“14”德州市,“15”聊城市,“16”滨州市,“17”菏泽市。
招生类别代码为:“1”统一考试,“2”单独招生,“7”免试生。
层次科类代码为:
(一)专升本:“11”文史类、中医类,“12”艺术类,“13”理工类,“14”经济、管理及药学类,“15”法学类,“16”教育学类(含体育教育类),“17”农学类,“18”医学类;
(二)高中起点本科:“41”文史类,“43”艺术类,“45”理工类,“48”体育类;
(三)高中起点专科(高职):“51”文史类,“53”艺术类,“55”理工类,“58”体育类。
考生准考证号要分层次科类编排。每一层次科类的考生序号从00001号开始连续编排,中间不得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