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或其中一方工作安置或工作调动通知;
④、父母居住证明(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
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生源排序依次报名。
第一批次:户籍类、军转工调类(军人转业和工作调动);
第二批次:房产类;
第三批次: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类。
学校在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满足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学位申请,则全部予以录取。
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则先保证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前一批次录完后剩下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后一批次按公开、公正的要求,组织各方代表设立监督组核查资格,综合考虑年龄、居住时间(经商时长、务工时长)等因素优先级依次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