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株洲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标准一览

教育百科2022-10-05 08:42:49佚名

  2022年秋季株洲中小学收费标准一览

  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范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民办学校

  民办中小学收费按《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民办大中专院校收费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大中专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22〕37 号)规定执行。民办中小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的,可收取学费;为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费;在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或代办服务)的,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执行。民办学校不得收取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民办中小学校按规定可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生均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本文标签: ,湖南省  ,学生  ,中小学校  ,服务费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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