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预收标准:
一、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每生150元。
二、中小学伙食费和幼儿园午餐费、餐点费预收标准为:高中每生2016元;初中七年级、八年级每生1552元,九年级每生1856元;小学每生1358元;幼儿园午餐费每生679元,餐点费县城每生180元、镇区每生150元。刷卡的,由学生自由充值,不得强制规定充值起点数,不得要求按包餐制的定额预收标准充值。中小学伙食费和幼儿园午餐费、餐点费,学期开始时一次性预收,学期结束时按实结算。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为:每生300元。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标准为:小学三至六年级每生21元;初中七年级每生33元,八年级每生40元,九年级每生48元。
五、普通高中代收费预收标准为:高一年级每生560元、高二年级每生480元、高三年级每生370元,其代办范围包括:教材(含磁带)费、教辅材料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其中:作业本费每生不超过5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不超过10元。
六、职业高中可参照普通高中标准执行,受专业影响需要分专业、年级制定不同代收费预收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价格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执行。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