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类型:父母在历下区购房(仅限住宅)并实际居住。
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户口簿(家庭地址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
2.家庭房产证(房产证内页,印有“鲁(XXXX)济南市不动产权证XXXXXX号”或“济房权证历字第XXXXXX号”房产证编号页及房产信息页)。
3.父母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历下区居住证(正反页)。
4.视情况,还需提供的材料:若户口簿无法体现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父亲与母亲之间关系的、儿童与房产权利人关系的等情况,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件、父母结婚证明等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