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房产要求

教育百科2022-10-01 06:42:48佚名

  房产要求:

  1.房屋现已实际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

  2.“铁路西”范围村民房产证明,未拆迁或已拆迁未安置的,由所在村委或拆迁安置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拆迁后已安置的,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

  3.截止信息采集日,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是否 “实际居住”,由相关学校通过组织人员入户核查来确认。

  说明:

  1.计划在8月中旬组织现场审核材料、公示录取结果(进行录取查询)。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告。请家长留意网站或“爱山东”相关信息。

  2. 对在信息采集和入学过程中提供假证件和假证明材料,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入学诚信黑名单,造成后果家长自负。

本文标签: ,房产  ,证明材料  ,信息采集  ,假证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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