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要求:
1.房屋现已实际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
2.“铁路西”范围村民房产证明,未拆迁或已拆迁未安置的,由所在村委或拆迁安置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拆迁后已安置的,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材料(负责人签字)。
3.截止信息采集日,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是否 “实际居住”,由相关学校通过组织人员入户核查来确认。
说明:
1.计划在8月中旬组织现场审核材料、公示录取结果(进行录取查询)。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告。请家长留意网站或“爱山东”相关信息。
2. 对在信息采集和入学过程中提供假证件和假证明材料,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入学诚信黑名单,造成后果家长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