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一)教师和学生7月15日至8月28日放暑假,学生返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管理服务人员7月16日、17日(星期六、日)正常休息,7月15日、7月18日至20日、8月26日至28日正常上班,7月21日至8月25日安排轮休。轮休期间,各部门、单位安排值班。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上级及属地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继续做好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暑期教育教学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开展好招生录取、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
(三)做好教学区工程施工监管工作。假期期间,青岛校区、泰安校区进行学生公寓室内空调安装,青岛校区部分楼宇进行烟感报警器安装、楼顶防水施工、楼顶电磁锁安装等工作。学生工作处、安全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施工项目负责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与施工单位紧密联系,完善施工计划,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及施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四)做好暑期服务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水、电、饮食服务、医疗卫生、网络信息等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保障留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需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做好暑期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着力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省委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校党字〔2016〕68号)要求,确保假期通讯畅通,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假期期间外出驻地市的,按要求进行报备。
(七)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杜绝“四风”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八)做好工作总结谋划。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为新学期工作做好准备。学校拟于8月22日-26日举办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请各部门、单位于7月8日17:30前将暑假值班安排(见附件)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综合科
三、其他安排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各校区工作。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