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高港区定向师范生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 6月下旬(高考后)公布指标和资格条件。
今年的指标共12个,其中:物理1个、政治2个、历史2个、地理2个、生物2个、体育2个、美术1个。指标可统筹使用,总量不变。如某个学科签订协议人数不足,则将该学科指标调剂至其他学科。
资格条件:
①具有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户籍;
②被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
③通过在高校的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④在高校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⑤参加相关考试合格;
⑥身体健康。
2.暑期(7月份)办理登记手续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高中毕业生凭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通知书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17楼1712室,电话:0523-86936116),如某一学科登记人数超过公布指标,则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签订协议(某一学科签订协议最低分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累加得分,如仍相同,比较语文、数学两门相加得分,如仍相同,全部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签订协议时,相关人员缴纳1万元押金。
3.定向生毕业后根据协议落实就业(详尽内容见定向培养协议书)。
签订协议人员,凡大学毕业后拿到相应证书的(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相关考试合格安排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同一学科有2人以上就业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约人员顺利毕业并到学校上岗后返还1万元押金,同时补助在高校学习费用10万元,费用由区财政负担(签约人员上岗一年后,每年发放2万元,五年发放到位。如其中有人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则从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当年起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