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城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升入城区初中学校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分两个批次进行对口直升城区初中。
第一批:第一类生源、第二类生源。
1.第一类生源:乐城街道户籍生源(包含大源户籍生源)
(1)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且家庭实际住址与户籍一致。
(2)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已在乐城街道辖区内购房,家庭实际住址(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购房时间到2022年8月31日已满18个月或以上),以房产地址派位。
法定监护人之一属乐城街道户籍,其子女与另一监护人户籍属非乐城街道户籍的,经身份核实后,视为第三类生源,可以按法定监护人之一的乐城街道户籍地进行派位。
2.第二类生源:特殊群体
属下列特殊群体的家庭,可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将视其与乐城街道户籍(第一类)生源同等,优先安排学位。
(1)烈士子女。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5)经乐昌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经乐昌市招商部门认定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正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
(6)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7)符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文件精神的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子女。
(8)孤儿(由社会福利机构出具证明)。
(9)援藏、援疆、援川及援亚非拉的工作人员的子女。
(10)在中国边疆、海岛的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子女。
(11)其他符合省、市有关优待政策的。